近日,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等五部门发布关于印发《山东省2025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通知明确,对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提前报废并更新购置国六排放标准货车或新能源货车、仅新购符合条件的新能源货车,按照报废车辆类型、提前报废时间和新购置车辆动力类型等,实施差别化补贴标准。

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及新购置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补贴时间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报废货车《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日期、新购置货车《机动车行驶证》注册登记日期和《道路运输证》发放日期均应在政策实施期内)。

报废并新购新能源货车补贴=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补贴+新购新能源营运货车补贴,按照这一标准计算,报废并新购4轴及以上新能源重型货车累计可获补贴14万元。

政策原文详见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官网。

(转自: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官网)